“進民企辦案"不穿制服、不開警車、不輕易對民企
公司制服和關鍵崗位人員采取強制措施"……”在長春市檢察機關“服務突出發展民營經濟”十條意見發布暨聘請民企聯絡員會議上,長春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、紀檢組長李駁稱,這是檢察機關對全市民營企業作出的鄭重承諾。
長春市檢察機關提出的十條意見包括:1。對民企開展有針對性的服務;2。侵害民企刑事犯罪快捕快訴;3。 加大查辦和預防職
工作服務犯罪力度;4。強化法律監督維護民企合法權益;5。建立“綠色通道”高效處理民企訴求;6。為民營企業提供“零距離”服務;7。執法中注重化解民企矛盾;8。嚴格檢察紀律規範執法行為,進民企辦案不穿制服、不開警車、不輕易對民企和關鍵崗位人員采取強制措施,慎用查封、扣押、凍結等強制性措施;9。准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;10。建立服務民企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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